重要提示:
●本次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森工集團”)和吉林森林工業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的合并重整事項正在進行過程中,相關各方正按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長春中院”)裁定延長期限的重整計劃要求,推進、落實重整執行的相關工作,完成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
●鑒于本次重整投資資金額度較大,能否按時支付存在不確定性。
●吉林省吉盛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吉盛公司”)承諾將全力推進重整融資及股權投資款的到位,將于2022年5月31日前向森工集團陸續支付全部投資款,配合森工集團盡快執行完畢重整計劃。
2022年1月4日,吉林泉陽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控股股東森工集團轉來的長春中院于2021年12月31日向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下發的《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0)吉01破5號】:關于本院受理的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吉林森林工業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合并重整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吉01破5號之一民事裁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