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陽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以通訊方式向公司監事發出召開第九屆監事會臨時會議通知,會議于2024年7月30日以通訊審議表決方式召開。應參加會議的監事5人,實際參加會議表決的監事5人。本次會議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陳貴海召集并主持,經全體與會監事表決,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公司監事會認為:為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資金收益,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開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對最高總額不超過16,000萬元(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可滾動使用)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結構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的方式進行現金管理,現金管理投資產品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上述事項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未發現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