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陽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以通訊方式向公司董事發出召開第九屆董事會臨時會議通知,會議于2024年7月30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應參加會議的董事7人,實際參加會議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會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為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在確保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安全和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根據實際需要,對最高總額不超過16,000萬元人民幣(在此額度范圍內,資金可滾動使用)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結構性存款等方式進行現金管理,現金管理投資產品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