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審計秩序 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了規范財務審計秩序,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工作原則、具體措施。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意見》從依法整治財務審計秩序、強化行業日常管理、優化執業環境和能力等3方面提出12項主要任務,為“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該負責人表示,將出臺具體措施,加快推進注冊會計師行業法律和基礎制度建設。
在推動相關法律修訂方面,一是抓緊修訂《會計法》,著重加大財務造假處罰力度,規范開展財務管理,強化內部控制,從源頭上規范企業會計行為。二是加快推進《注冊會計師法》修訂,嚴格行業準入標準,加強特定實體審計監管,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合理區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著重加大對違規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等行為的處罰力度。三是配合有關方面研究完善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相關司法解釋,細化故意、重大過失、一般過失的不同情形和判斷標準,指導判罰實踐體現“過罰相當”原則。
在完善行業制度規范方面,一是加強監管類制度,包括會計師事務所監督檢查辦法、會計師事務所一體化管理辦法等。二是優化服務類制度,包括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有關規定,銀行審計函證數據標準,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暫行辦法等。(記者 汪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