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經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根據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現對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訂:
原《公司章程》第十五條 經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公司經營范圍是: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林化產品加工和銷售;食用菌、動植物、林副土特產品、機械、建材、房屋維修;信息技術;森林采伐、木材、木制品、人造板、保健食品加工和銷售(以上各項由分支機構憑許可證經營);建筑工程專業承包(憑資質證書經營);商務信息咨詢;煤炭經營;鋼材、木材、糧油收購和銷售;五金工具、金屬材料、黃金制品、白銀制品、珠寶首飾銷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學品除外)銷售。
擬修訂為:第十五條 經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核準,公司經營范圍是:食品、飲料、酒類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林化產品加工和銷售;食用菌、動植物、林副土特產品、機械、建材、房屋維修;信息技術;森林采伐、木材、木制品、人造板、保健食品加工和銷售(以上各項由分支機構憑許可證經營);建筑工程專業承包(憑資質證書經營);商務信息咨詢;煤炭經營;鋼材、木材、糧油收購和銷售;五金工具、金屬材料、黃金制品、白銀制品、珠寶首飾銷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學品除外)銷售。
公司變更后的經營范圍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最終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以上內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