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1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臨時會議以通訊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為蘇州工業園區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議案》,同意為園區園林在折合人民幣伍仟萬元整的最高限額內,對蘇州銀行滸墅關開發區支行為園區園林辦理一系列業務而簽訂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文件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為園區園林在各單筆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本次擔保在董事會決策的擔保額度內,按照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文)規定,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即可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