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170990號),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公司提交的《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核準》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認為該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決定對該行政許可申請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該事項能否獲得核準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審批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詳情請查閱當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