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7日,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收到控股股東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來的通知:根據吉林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17年中央林業生態保護恢復資金、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的通知》(吉財農指[2016]1610號),將2017年中央林業生態保護恢復資金、林業改革發展資金之金融債務貼息6,633萬元擬將撥付給公司。
詳情請查閱當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