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署《資產委托管理協議》后,公司與人造集團對該事項進行了進一步溝通、論證;經協商,擬解除《資產委托管理協議》,公司重新與人造板集團簽署相關協議。
2015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團有限公司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之解除協議>的議案》,同意解除原《資產委托管理協議》。同時,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簽署<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之增資協議>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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