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發布文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令 第26號
【發布日期】2015-05-3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7號),為進一步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有關事項,現決定:
一、廢止《關于印發〈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和〈有限責任公司規范意見〉的通知》(體改生〔1992〕31號)。
二、對4件規章、1件規范性文件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附件)
主任:徐紹史
201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