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辦公室近日印發《關于開展2015年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從申報范圍、申報條件、申報要求三方面對申報企業作出要求。
《通知》明確,參加申報的企業須是符合《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管理辦法》要求的林木制品、林木種苗等林業企業。
《通知》要求,申報企業應提供《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申請書》、營業執照復印件、關于標準化生產狀況和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證明文件、國家質量監督檢查檢驗報告或行業監測抽查檢驗報告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推薦數量不超過5個;符合條件的企業要在8月31日前向所在地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請,提交《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申請書》及申報材料,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會同省級質監部門形成推薦意見。